高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于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 競爭性磋商公告(二次)
【發稿時間:01-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江蘇中建業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企業信息]受高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委托,就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進行競爭性磋商,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
項目編號:GYZJYC-20191201。
二、采購項目簡介及采購預算
1、項目名稱: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
2、該項目工程為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包括:指路標牌及立桿、導向標牌及立桿、禁止停車及停車泊位、冷噴標線安裝、主干道主要信號燈路口升級聯網信號控制器、LED交通情報信息板、可變車道設置項目工程包括:通湖路、文游路、海潮路、屏淮路、金橋路、武安路、珠光路合計12個信號燈路口單點信號機升級成集中協調式信號控制器并同步聯網接入交警大隊智能信號控制系統,實現VIP綠波后臺調控。符合國標: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GB25280-2016);333省道京滬高速東入口處增設一條可變車道;城區主要信號燈路口增設LED情報信息板項目等,具體工程量詳見清單說明。
3、工期: 30天。
4、招標控制價:295.971220萬元。
三、供應商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具備下列資質: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提供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工程貳級及以上資質復印件。
3、擬任項目經理需具有公路工程貳級(含)及以上(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本次采購不接受臨時建造師,具有本企業繳納的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的近三個月社保并提供勞動合同。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響應文件接收信息:
(一)響應文件接收開始時間:2020年1月17日14:00(北京時間)。
(二)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20年1月17日14:30(北京時間)。
(三)響應文件接收地點:江蘇中建業項目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高郵市蝶園路69號7幢34號,高郵市蝶園廣場北側最南一排最東側)。
(四)響應文件接收人:王明娟
五、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2020年1月17日14:30
開標地點:江蘇中建業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企業信息]開標大廳(高郵市蝶園路69號7幢34號,高郵市蝶園廣場北側南面第一排門面房最東側)
六、本次磋商聯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項目聯系人:任志剛;電話:17715101282。
(二)采購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張國選,電話:13852172276。
七、投標保證金
本次項目無需繳納投標保證金。
八、其他說明事項
1、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高郵市政府采購網”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磋商文件在“高郵市政府采購網”上自行下載,下載時間: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本次磋商文件售價300元,售后不退,請各供應商悉知,遞交響應文件時遞交。
2、供應商如確定參加招標,請如實填寫參與《供應商參加招標確認函》,并按要求郵件回復(電子郵箱:3033607528@qq.com,短信發送電話 15951045226(短信內容注明:項目名稱+供應商單位全稱),回復接收截止時間:2020年1月16日17:00。)《供應商參加招標確認函》原件請帶至開標現場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如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將自行承擔所產生的風險。
3、有關招投標事務和本項目的補充公告,敬請關注本中心網站發布的信息(網址:有關招投標事務和本項目的補充公告,敬請關注本中心網站發布的信息(網址: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zfcgw/)。
江蘇中建業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企業信息]
2020年1月6日
控制價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docx
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磋商文件2020-1-6.doc
高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2019高郵市區城市創建交通設置項目工程競爭性磋商.docx